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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防伪税控主机共享企业推行一机多票系统的通知
颁布时间:2007-03-06 发文字号:晋国税函〔2006〕549号
各市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我省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推行工作在各级税务机关的高度重视和共同努力下,已于11月30日顺利完成。鉴于我省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推行工作已全部完成,从即日起各地可以启动防伪税控主机共享企业一机多票系统的推行工作。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 加强组织领导。各市要在总结前期推行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高度重视,因地制宜,制定周密科学的推行方案。
二、 推行原则。各市要本着“先行试点,积极稳妥”的原则进行,就是要以试点为基础,以点带面,稳步推行,既要保证按计划完成推行任务,又要保证推行工作的质量。
三、推行步骤。为保证防伪税控主机共享企业一机多票系统的推行工作有序进行,升级工作要按照《增值税防伪税控主机共享开票系统升级流程及说明》(见附件)的要求‚采取“一条龙”工作方式,由税务人员或服务单位人员全程引导。
附件:增值税防伪税控主机共享开票系统升级流程及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