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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建设银行阳泉分行2006年度资产损失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颁布时间:2007-04-04 发文字号:晋国税函〔2007〕147号
阳泉市国家税务局:
近接中国建设银行阳泉分行《关于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请示》(建阳报[2007]2号)。我们对企业按规定提供的申报资料与法定条件的相关性进行了符合性审查‚并委托阳泉市国家税务局对该事项进行了实地核实,先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企业财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第13号令)的规定,同意中国建设银行阳泉分行因阳泉市政府整治环境要求,无偿拆除的固定资产损失净额149898.58元,在2006年度企业所得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