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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山西大唐国际云冈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006年度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立项的批复
颁布时间:2007-04-19 发文字号:晋国税函〔2007〕198号
大同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山西大唐国际云冈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006年度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立项的申请》(同国税发[2007]35号)收悉。经审核你局上报的资料‚现批复如下:
山西大唐国际云冈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200MW机组烟气脱硫改造项目经山西省经济委员会于2006年11月以晋经投资字[2006]609号同意备案,并于2006年12月31日取得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发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确认书》(发改规划准字[2006]031号)。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财税字〔1999〕290号)和国家税务总局《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审核管理办法》(国税发〔2000〕13号)的有关规定,同意该项目国产设备投资额6072.6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703.82万元,企业自筹资金5368.80万元)抵免企业所得税。
请按照山西省国家税务局晋国税所发〔2000〕96号文件精神,审查核实并计算山西大唐国际云冈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实施的技术改造项目国产设备投资额(详见附件)和新增企业所得税,按规定办理抵免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