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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立项的通知
颁布时间:2007-04-19 发文字号:晋国税函〔2007〕199号
运城市国家税务局:
近接《关于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山西分公司2006年技术改造项目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请示》(中铝股份晋字〔2007〕32号)。经对企业按规定上报资料进行审核‚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山西分公司经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批准的熟料窑电收尘系统技术改造项目(中铝股份投字[2005]311号)和烧结法种分槽改机械搅拌技术改造项目(中铝股份投字[2005]193号)两项技术改造项目,于2007年2月8日取得山西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核发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确认书》(编号:晋经投[2007]2号;编号:晋经投[2007]3号)。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财税字〔1999〕290号)和国家税务总局《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审核管理办法》(国税发〔2000〕13号)的有关规定,同意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山西分公司熟料窑电收尘系统技术改造项目国产设备投资额3648.7万元和烧结法种分槽改机械搅拌技术改造项目国产设备投资额1585万元抵免企业所得税。
请你局按照有关规定审查核实并计算该企业实施的技术改造项目国产设备投资额(详见附件)和新增企业所得税,按规定办理抵免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