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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山西省电力公司企业所得税汇缴成员企业和单位的通知
颁布时间:2005-01-27 发文字号:晋国税函〔2005〕47号
各市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
近接山西省电力公司《关于重新认定我公司企业所得税汇缴成员单位的报告》(晋电财字〔2004〕922号)文件。根据国税发〔1998〕134号和《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山西省电力公司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晋国税所发〔1998〕131号)的规定,在相关市国税局调查核实的基础上,经我局研究决定,同意山西省电力公司所属的汇总纳税成员企业和单位(名单见附件)企业所得税由山西省电力公司集中在山西省国税局直属分局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