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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免征太原日报社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批复

颁布时间:2005-07-08  发文字号:晋地税税一发〔2005〕17号

太原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并地税税一发[2005]21号“关于免征太原日报社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请示”收悉。鉴于太原日报社目前经营过程中遇到的特殊困难,为支持文化产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以及省政府2004年10月29日关于太原日报社申请享受有关优惠政策协调会议精神,经研究,同意你局意见,对太原日报社2004年度的房产税989574.45元、城镇土地使用税368462.30元给予免征照顾。鉴于以上税款已经缴纳,可从以后应纳的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税款中抵顶。
特此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