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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和意大利政府海运协定税收条款换函生效的通知》的通知

颁布时间:2005-06-02  发文字号:晋地税外发〔2005〕7号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和意大利政府海运协定税收条款换函生效的通知》(国税发[2005]5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税发〔200553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和意大利政府

海运协定税收条款换函生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

中国和意大利政府代表于20041021就两国政府间海运协定中涉及税收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予以正式换函。现双方通过外交途径相互通知确认换函于2005328生效。现将该换函印发给你们,请自文到之日起执行。

 

二○○五年四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