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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2008年第95号公告--关于对部分矿产品的进口环节增值税税率调整的公告

颁布时间:2008-12-30  发文字号:海关总署2008年第95号公告

  经国务院批准,自200911日起,对附件所列税目矿产品的进口环节增值税税率由13%提高到17%
  特此公告。
  附件:矿产品进口环节增值税税率调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