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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200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通知

颁布时间:2009-01-09  发文字号:财预[2009]3号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总后勤部,高法院,高检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中心支行:
  为适应预算收支管理的需要,现就200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调整及有关预算管理问题明确如下:
  一、收入分类
  (一)在101税收收入”04企业所得税”24国有非银行金融企业新增01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所得税02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所得税04中投公司其他子公司所得税。删去101税收收入”04企业所得税”33股份制企业所得税01股份制铁路运输企业所得税的科目及说明。
  (二)在103非税收入”01政府性基金下新增12高等级公路车辆通行附加费收入,科目说明为地方收入科目。反映海南省征收的高等级公路车辆通行附加费收入。新增56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反映地方政府按《财政部关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性质的批复》(财综函[2002]3号)规定,经财政部批准征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新增57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收入,反映地方按《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征收的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
  (三)删去103非税收入”0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01公安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05边防检查证件工本费18特种行业许可证工本费03司法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04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工本费05工商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01集贸市场管理费02个体工商户管理费05广告经营单位注册登记费07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09海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02证书工本费13国管局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0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工本费14外专局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01外国专家证工本费02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考试教材工本费17出版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01出版物条形码胶片费02印刷产品质量委托检验费04新闻出版岗位培训费18安全生产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01职业、矿山安全卫生检验费25中直管理局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05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工本费27教育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02公派出国留学人员报名费及评审费03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评估费04教师资格证书工本费05学位证书工本费08国家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工本费51义务教育杂费52义务教育借读费61学历及文凭认证费63高等学历文凭收费64外语、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工本费28科技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51大型精密仪器协作共用费30发展与改革(物价)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01农业化学物质产品行政保护费02证书工本费33建设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01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费05工程定额测定费08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费09证书工本费36旅游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03导游证IC卡片工本费40铁路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0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工本费03铁路工程质量监督费42交通运输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07执照工本费60证书工本费64航海专业培养费43工业和信息产业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05证书工本费44农业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09饲料添加剂登记注册费17证书工本费61农机服务费66培训费68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费46水利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03取水许可证费06水利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费47卫生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01护士注册费02执业医师注册费03消毒药械审批费04化妆品审批费05新资源食品申请审评费14证书工本费24医疗器械生产准许证审查费25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26新资源食品(保健品)申请审评费49民政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03社团登记费、”04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费50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01证书工本费51劳动合同鉴证费52劳动争议仲裁费51证监会行政事业收费收入04证券、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工本费53保监会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03证书工本费56编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01事业单位登记费60南水北调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01南水北调工程建设质量监督费
  在16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下新增17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将44农业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03畜禽及畜禽产品防疫检疫费修改为畜禽及畜禽产品检疫费45林业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07证书工本费修改为林权证收费,科目说明均不变。
  (四)在103非税收入”99其他收入下新增12差别电价收入
  (五)将110转移性收入”02财力性转移支付收入”05农村义务教育补助收入修改为义务教育补助收入,科目说明为反映下级政府收到的上级政府的农村义务教育和城市义务教育补助收入。
  二、支出功能分类
  (一)将201基本公共管理与服务修改为一般公共服务20199款和该款下99其他基本公共管理与服务支出的科目名称、有关科目说明作相应调整。
  (二)在208社会保障和就业下新增20保障性住房支出。该款下设01廉租住房支出02沉陷区治理03棚户区改造04少数民族地区游牧民定居工程05农村危房改造99其他保障性住房支出。删去原208类下的19廉租住房支出212城乡社区事务”03城乡社区公共设施下的01沉陷区治理02棚户区改造
  (三)在211环境保护下新增14能源管理事务,下设01行政运行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3机关服务04能源预测预警05能源战略规划与实施06能源科技装备07能源行业管理08能源管理09石油储备发展管理10能源调查11信息化建设50事业运行99其他能源管理事务支出
  (四)在212城乡社区事务”03城乡社区公共设施下新增04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支出。在213农林水事务”03水利下新增52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支出
  (五)在214交通运输”01公路水路运输下新增18高等级公路车辆通行附加费支出
  (六)将216粮油物资储备及金融监管等事务修改为粮油物资储备管理等事务。将21699其他粮油物资储备及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及该款下项级科目名称均修改为其他粮油物资储备管理等事务支出。删去21604金融监管支出及下设项级科目。新增217金融监管支出,原21604款下项级科目按顺序提升为该类下的款级科目。
  (七)将228国债事务修改为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八)将230转移性支出”02财力性转移支付05农村义务教育补助支出修改为义务教育补助支出,科目说明为反映对农村义务教育和城市义务教育的补助支出。
  三、其他事项
  (一)各级财政、税务、人行除按本通知相应修改2009年预算管理、收入征管、资金收付等业务系统软件中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外,还应按《财政部关于印发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基金)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08]389号)、《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税务总局 交通运输部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有关预算管理问题的通知》(财预[2008]479号)、《财政部关于修订200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通知》(财预[2008]478号)作相应调整。
  (二)本通知自200911日起执行。
  附件:200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修订前后对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