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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黑大豆出口免征增值税的通知》的通知
颁布时间:2008-12-03 发文字号:晋财税[2008]110号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黑大豆出口免征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08]15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黑大豆出口免征增值税的通知
财税[2008]15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从
特此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00八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