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 页 > 财税工具 > 财经法规 > 正文

财政部会计司关于征求《小企业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颁布时间:2010-11-01  发文字号:财会便[2010]6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小企业会计行为,保证小企业会计信息质量,在广泛调查研究基础上,我们起草了《小企业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稿)》。请各地认真组织征求意见,并将书面意见于20101215日前反馈财政部会计司。同时,欢迎各有关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联系人: 财政部会计司制度二处 王鹏 刘丽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三号,100820
  联系电话:010-6855289768552896
  电子邮箱:liulihua@mof.gov.cn
  附件

    1.小企业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稿)
  2.《小企业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