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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会计司关于征求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租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颁布时间:2010-11-20  发文字号:财会便[2010]72号

各有关单位: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于今年发布了国际会计准则《租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在全球范围内征求意见。为深入参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制定,推动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趋同,请贵单位对征求意见稿中所列问题提出意见,并于20101215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司。我司将在整理、汇总和分析各方意见的基础上,代表财政部向IASB反馈中国的意见。同时,我们也鼓励以贵单位名义直接向IASB反馈意见。 

征求意见稿的英文全文和中文摘要可在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www.casc.gov.cn)或者财政部网站(www.mof.gov.cn/kjs“工作通知栏目)下载。中文摘要仅供参考,与英文不一致之处请以英文为准。反馈意见请注意结合我国国情实际,不限于征求意见稿中所提问题。 

感谢贵单位对反馈意见工作的支持! 

联系人:财政部会计司注册会计师处 杨国俊 冯翠平

电话: 010-68552934  010-68553012(带传真)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财政部会计司,100820 

电子邮箱:yangguojun@mof.gov.cn  fengcuiping@mof.gov.cn 

附件1、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租赁(征求意见稿)》(英文) 

  2、《租赁(征求意见稿)》(中文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