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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时间:2012-03-29 发文字号:海关总署2012年第17号
经国务院批准,自2012年4月1日起,对液晶显示面板等4个税目商品进口关税暂定税率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情况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部分商品进口暂定税率调整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