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 页 > 财税工具 > 税收法规 > 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试行)》的公告

颁布时间:2014-08-24  发文字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8号

  为规范纳税信用管理和评价,保证纳税信用评价结果的统一性,提高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意识和税法遵从度,根据《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0号),税务总局制定了《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试行)》,现予以发布,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试行)

  国家税务总局

  2014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