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 页 > 财税工具 > 山西地税法规 > 正文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增印旧机动车辆交易费专用发票问题的批复

颁布时间:1998-04-01  发文字号:晋地税征发[1998]3号

太原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增补“山西省太原市旧机动车交易费专用发票”的请示报告》[并地税征函字[1998]第3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局印制、使用“山西省太原市旧机动车辆交易费专用发票”。   附:山西省太原市旧机动车辆交易费专用发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