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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军队企业认证工作的通知

颁布时间:1998-04-24  发文字号:晋地税所发[1998]19号

各地、市地方税务局: 为做好军队企业的界定工作,对军队企业实行证书认证制度,省局在1997年底与省国税局联合下文进行了安排布置[晋国税所发[1997]79号)。现将国家税务总局( 国税所函[1998]7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军队企业认证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一并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管理司关于进一步做好军队企业认证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