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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金会应税收入问题的通知
颁布时间:1999-03-29 发文字号:晋地税所发[1999]15号
各地、市、县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金会应税收入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1999]2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我省的基金会在1998年清理整顿后经批准保留并重新注册的有5家:青少年基金会、扶贫基金会、科教文互助基金会、佛教文化基金会、关心下一代事业基金会。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金会应税收入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