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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拍卖行取得的拍卖收入征收增值税、营业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颁布时间:1999-04-01 发文字号:晋地税流发[1999]13号
各地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局:
现将
国税发[1999]4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拍卖行取得的拍卖收入征收增值税、营业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拍卖行取得的拍卖收入征收增值税、营业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40号)(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