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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关于临猗县纺织厂偷税案的公告

颁布时间:2001-09-12  发文字号:晋国税稽告字[2001]第36号

  该厂1999年在建工程领用原材料77926.94元,未作进项税额转出,少缴增值税13247.58元;2000年发出商品242900元,未作销售收入,少缴增值税41293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三十二条规定,责令该厂补缴所偷税款54540.58元,加收滞纳金24586.81元,并处以所偷税款0.5倍的罚款27270.29元、合计106397.68允此案现已执行完毕。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