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 页 > 财税工具 > 税收法规 > 正文
太原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队取得应税收入税收征管问题的批复的通知》的通知
颁布时间:2001-12-27 发文字号:并地税流字[2001]1号
各县(市)区地地方税务局、市直各分局:
现将山西省地方税务局晋地税税一发[2000]18号《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队取得应税收入税收征管问题的批复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队取得应税收入税收征管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队取得应税收入税收征管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2000年12月27日 晋地税税一发[2000]18号
各地、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局:
现将
国税函[2000]46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队取得应税收入税收征管问题的批复》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