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 页 > 财税工具 > 山西地税法规 > 正文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税务人员执法资格统一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时间:2002-07-25  发文字号:晋地税政发[2002]13号

各市(地)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局、稽查局、农税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税务人员执法资格统一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税发[2002]74号转发给你们。为了保证我省地税系统税务人员执法资格统一考试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一并通知如下:   一、参加执法资格考试的人员为晋地税人便字[2002]61号所确定的范围。 二、关于《全国税务人员执法资格统一考试实施方案》第八条第二款所涉及的“可适当降低分数标准”问题,将由省局统筹考虑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