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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产权人重新购房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颁布时间:2003-07-29  发文字号:晋财法[2003]35号

各市(地)、县(市、区)财政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产权人重新购房免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财税[2003]12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