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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重组改制过程中转让股权不征营业税的通知
颁布时间:2003-02-27 发文字号:晋地税税一发[2003]2号
各市(地)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重组改制过程中转让股权不征营业税的通知》(
国税函[2003]1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