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 页 > 财税工具 > 山西地税法规 > 正文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所得税收入分享体制改革后税收征管范围的补充通知
颁布时间:2003-07-22 发文字号:晋地税税二发[2003]67号
各市(地)地方税务局,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所得税收入分享体制改革后税收征管范围的补充通知》(
国税发[2003]7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