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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后加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

颁布时间:2003-08-04  发文字号:晋地税税二发[2003]72号

各市(地)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加保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税发[2003]8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