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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古巴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生效的通知》的通知

颁布时间:2004-01-07  发文字号:晋地税外发[2004]2号

各市(地)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古巴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生效的通知》( 国税发[2003]11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