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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处置港澳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有关资产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的通知
颁布时间:2003-12-25 发文字号:晋财法[2003]72号
各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处置港澳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有关资产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3]21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