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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铁路运输企业范围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颁布时间:2004-03-24  发文字号:晋财税[2004]19号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了明确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铁路运输企业范围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4]3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