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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1996年税收计划、会计、统计、票证报表(告)制度》的通知

颁布时间:1996-12-29  发文字号:晋地税计字[1995]第34号

各地、市、县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局: 现将《一九九六年税收计划、会计、统计、票证报表(告)制度》印发给你们,请抓紧安排布置,从一九九六年一月一日起执行。现就报表(告)制度中主要变动情况说明如下: 一、所有统计报表由原来的按征收数填报改为按净入库数填报,并受“资金平衡表”的控制。净入库数即为扣除各项减免、提返及出口退税后的净入库数。(1)各项减免退税、汇算清缴结算退税根据收入退还书,结合有关减免申请书、汇算清缴结算等资料分税种、分品目、分经济类型进行剔除;(2)提支给检举揭发偷税有功人员奖金的退税,根据收入退还书,结合退税申请书等有关提奖资料分税种、分品目、分经济类型进行剔除;(3)误收退税,根据收入退还书并结合退税申请书等有关资料分品目、分经济类型进行剔除;(4)提取代征、代扣手续费的退税,全额提取的,根据实际征收税款的5%和收入退还书分品目、分经济类型进行剔除;非全额提取的,根据收入退还书并结合有关政策规定分品目、分经济类型进行剔除。   二、各会统报表表式的变动 1、旬报,一九九六年旬报中增加“3、个人所得税”一项。   2、快报,一九九六年快报中增加“八,农村税收”、“九,农业四税小计”二大项,“农业四税小计”项下设“1,农业税”、“2,耕地占用税”、“3,农业特产税”、“4,契税”四小项。   3、“税收应征款项明细月报表”、“在途款项明细月报表”合并,改为“应征、在途、查补税金明细月报表”,增加“查补税金”一项内容,反映税务部门通过检查纳税人的应缴和实缴税金后而补征的税金,要求填报“查补税金”的应征和实际入库数。   4、“入库(上解)税金明细月报表”增加“乡镇级”预算级次,反映属于乡镇级预算的收入。   5、“提退税金明细月报表”取消“集贸市场税收分成”一位。   6、“减免款项明细年报表”改为月报表,按月反映按政策规定对纳税人从应征税额中减征的部分税款和免征的全部税款。   7、“欠缴税金明细表”增加附表,填报三十万元以上欠税企业的欠税情况,各地应如实填报,若没有三十万元以上欠税单位,应报空表并加盖局章。   8、“各统计月报表”合计栏增加“乡镇企业”其中数,全口径反映乡镇企业税收。“乡镇企业税收统计范围”附后。全口径的乡镇企业包括乡办、村办集体企业;农民办的私营企业、个体企业;乡与国有、城镇集体联营企业;乡与外商(包括港、澳,台)合资、合营的企业;以及各种形式的乡办股份制企业,还包括农民进城举办的各种形式的企业。没有当地工商行政或有关部门颁发的营业(经营)执照的农民个人缴纳的税收,属于农村税收,但不属于乡镇企业税收。   9、“个人所得税统计年报表”取消“纳税所得额”大项。   10、取消“企业所得税入库税额明细年报表”、“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统计年报表”。   11、“企业所得税分项目统计年报表"改为"企业所得税分经济类型统计年报表”。   12、“纳税登记户数统计年报表"改为"纳税登记户数分经济类型统计年报表”。   三、1996年各地在编报会统报表时,一方面要根据有关税收政策,法规对各种报表进行政策性审核,另一方面,要把握会计表和统计表之间的关系,进行表间关系审核。   四、一九九六年各种月报报送时间为:县(区)局为月后五日内,地(市)局为月后十二日内,通讯时间为月后十一至十三日。年报报送时间为:县(区)局为年后十五日内,地(市)在年后二十日内。   五、《一九九六年税收计划、会计、统计、票证报表(告)制度》不随文下发,希望各地、市、县注意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