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 页 > 财税工具 > 山西地税法规 > 正文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经营房地产收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通知》等三个征免税规定的通知

颁布时间:1995-01-03  发文字号:晋地税流字[1995]第1号

各地、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 国税发[1994]86号《关于经营房地产收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通知》、 国税发[1994]155号《关于民政福利企业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1994]156号《关于学校办企业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等三个征免税规定的通知一并转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