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 页 > 财税工具 > 山西地税法规 > 正文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颁布时间:1995-01-14  发文字号:晋地税所字[1995]第3号

各地、市、县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 财会协字[1994]第123号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