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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和个人的外币收入如何折合成人民币计算缴纳税款问题的通知

颁布时间:1995-10-06  发文字号:晋地税所字[1995]第60号

各地、市、县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和个人的外币收入如何折合成人民币计算缴纳税款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1995]173号)文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和个人的外币收入如何折合成人民币计算缴纳税款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