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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关于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改为企业后有关税收问题的函》的通知
颁布时间:1995-11-30 发文字号:晋财预字[1995]第236号
各地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省地税局直属征收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财税字[1995]100号《关于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改为企业后有关税收问题的函》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改为企业后有关税收问题的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