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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疆航空公司空勤人员飞行小时费和伙食费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批复的通知

颁布时间:1995-11-12  发文字号:晋地税所字[1995]第69号

各地、币、县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征收局: 现将 国税函发[1995]55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疆航空公司空勤人员飞行小时费和伙食费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批复》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疆航空公司空勤人员飞行小时费和伙食费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