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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关于民航地勤人员的伙食费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的通知
颁布时间:1995-11-30 发文字号:晋财预字[1995]第237号
各地市、县财政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财税字[1995]77号《关于民航空地勤人员伙食费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民航空地勤人员的伙食费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