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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机动三轮运输车征收车船使用税问题的批复

颁布时间:1995-11-27  发文字号:晋地税财字[1995]第12号

吕梁地区地方税务局: 你局吕税流字[1995]第64号《关于机动三轮运输车征收车船使用税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根据车船使用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机动三轮运输车属车船使用税应税车辆,为便于基层征收管理,其适用项目、计税标准及年税额在"车船使用税暂行条例"改革前暂按三轮摩托车征收。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