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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成立山西省地方税务局税务行政复议委员会的通知

颁布时间:1995-11-07  发文字号:晋地税征字[1995]第41号

各地、市地方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国税发[1994]212号《关于中央、地方税务机构分设后有关税务行政复议问题的通知》中:“中央和地方两套税务机构建立后,县级以上(含县级)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均应设立复议机构——税务行政复议委员会及其复议办公室”的要求,为加强对全省地税系统税务行政复议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山西省地方税务局税务行政复议委员会,人员组成如下:主任委员:巨宪华副主任委员:冯佳根委员:张跃建兀秀廷李晋芳王惠文张澎勇董艺赵乐先张晓东史龙俊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张晓东。办公室设在省局征管处,具体负责承办全省地税系统税务行政复议有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