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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关于金融保险业以外汇折合人民币计算营业额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颁布时间:1996-09-03 发文字号:并地税流字[1996]31号
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市直各分局:
现将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地方税务局[1996]晋财预字第98号《关于转发〈关于金融保险业以外汇折合人民币计算营业额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关于金融保险业以外汇折合人民币计算营业额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