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 页 > 财税工具 > 山西国税法规 > 正文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合并、分立、股权重组,资产转让等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颁布时间:1997-06-03  发文字号:晋国税外发[1997]32号

各地、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合并、分立、股权重组,资产转让等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合并、分立、股权重组,资产转让等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1997年4月28日( 国税发[1997]7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