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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新办福利企业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颁布时间:1999-10-25  发文字号:晋国税流发[1999]第55号

有关地、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局国税发[1994]155号文件规定。经省国税局、地税局、民政厅联合审批,下列企业符合民政福利企业条件,省民政厅业已颁发《社会福利企业证书》,现同意该新办福利企业从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五日起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此前企业应缴纳的税款要按规定征收入库。 附:新办福利企业名单   山西省蒲县和中有限责任公司14-101-8953 山西省蒲县鑫兴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14-101-8952 侯马市新光选矿厂14-101-8951 河津市车庄洗煤厂14-101-9766 山西省临猗丰喜复达电材厂14-101-9765 山西省临猪县云山水产化工厂14-101-9764 晋铝实业总公司印刷厂14-101-9763 晋城市搏强化工有限公司14-101-7980 晋城市泽龙贸易有限公司14-101-7979 沁水县加丰镇四通福利选煤厂14-101-7978 大同市民政福利公司14-101-1995 太原市伸华化工有限公司14-101-968 太原市好营养食品有限公司14-101-967 山西铭华不锈钢型材有限公司14-101-966 山西享运汽车修配有限公司14-101-965 榆次市精诚冶炼厂14-101-49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