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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税务师事务所体制改革中登记注册有关问题的通知

颁布时间:1999-12-21  发文字号:晋国税征发[1999]66号

各地、市、县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下发的《关于税务师事务所体制改革中登记注册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1999]21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级税务机关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密切配合,对我省脱钩改制后符合条件的税务代理机构进行变更登记或重新登记注册,确保我省税务代理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税务师事务所体制改革中登记注册的有关事宜,可结合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的“晋国税征发[1999]51号”文执行。   工作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同有关部门联系。   联系电话:山西省国家税务局:4046108或4045131-7405山西省地方税务局:4052802或4052111-61109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4126779-8204或8209   附: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管理局关于税务师事务所体制改革中登记注册有关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