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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税收函调问题的补充通知

颁布时间:1998-07-22  发文字号:晋国税进发[1998]30号

各地、市、县国家税务局,各出口企业: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税收函调问题的补充通知( 国税函[1998]406号)转发给你们。对“补充通知”的附件1、2、3,请按照表样自行印制,并严格按新的规定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税收函调问题的补充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