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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商业个体经营者增值税征收率调整工作的通知

颁布时间:1998-07-29  发文字号:晋国税征发[1998]30号

  各地、市、县国家税务局,省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商业个体经营者增值税征收率调整工作的通知( 国税发[1998]10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商业个体经营者增值税征收率调整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