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 页 > 财税工具 > 税收法规 > 正文

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铂金及其制品税收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颁布时间:2003-06-09  发文字号:晋财法[2003]30号

各市(地)财政局、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铂金及其制品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3]8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