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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政策的补充通知》的通知
颁布时间:2003-07-29 发文字号:晋财法[2003]36号
各市(地)、县(市、区)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政策的补充通知》(
财税[2003]13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