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 页 > 财税工具 > 税收法规 > 正文

山西省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力建设基金实行统一税制后有关问题的通知

颁布时间:1994-04-18  发文字号:晋税流发[1994]第46号

各行署、市税务局,省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1994]7号《关于电力建设基金实行统一税制后有关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力建设基金实行统一税制后有关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