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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商业零售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通告”的通知
颁布时间:1994-04-19 发文字号:晋税征发[1994]第24号
各行署、市、县(市)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
国税发[1994]81号“《关于印发〈关于商业零售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通告〉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将《通告》印发给辖区内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所有商业零售企业。并加强监督检查工作,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商业零售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通告”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