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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自来水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
颁布时间:1994-04-25 发文字号:晋税流发[1994]第47号
各行署、市、县税务局,省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财税字[1994]第014号“关于自来水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自来水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