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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黄金生产环节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

颁布时间:1994-05-10  发文字号:晋税流发[1994]第55号

各行署、市、县税务局,省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94)财税字第024号“关于黄金生产环节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特此通知。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黄金生产环节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