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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独立矿山铁矿石资源税减按规定税额60%征收的通知

颁布时间:1994-07-05  发文字号:晋税流发[1994]第72号

否 各行署、市、县税务局、省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财税字[1994]第041号《关于独立矿山铁矿石资源税减按规定税额60%征收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独立矿山铁矿石资源税减按规定税额60%征收的通知